品茗股份(688109):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和內部投資結構及項目延期
證券代碼:688109 證券簡稱:品茗股份 公告編號:2022-013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調整項目 擬投入金額和內部投資結構及項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品茗股份”)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和內部投資結構及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資金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增加投資,調整部分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內部投資結構、實施方式和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獨立董事和保薦機構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對該事項均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F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493號)同意,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360.00萬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680,68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06,361,037.87元。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了天職業字[2021]15394號驗資報告。募集資金到賬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內,公司已與保薦機構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及專戶存儲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超募資金情況 公司在《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披露,本次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按照輕重緩急的情況投入以下項目建設: 單位:萬元
三、使用超募資金追加投資、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內部投資結構及變更項目實施方式、項目延期的情況 (一)使用超募資金對“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研發項目”增加投資的原因及計劃 1、原募投項目計劃及投資情況 “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研發項目”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項目投資總額為15,299.51萬元,計劃建設期為3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研發項目”已使用募集金額5,884.41萬元,投入進度為38.46%。 2、本次增加投資的原因及情況 該項目為2020年規劃項目,其投資規模及方案是基于公司當時的經營規模、研發計劃、產品規劃及預計的未來發展做出。公司積極推進“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研發項目”的建設并取得階段性成果,數字建造中臺技術體系和終端智能設備形成端到平臺的智慧工地解決方案能力,以基于數字建造中臺技術體系的APaaS平臺為基礎研發的面向企業需求的“數智施工平臺”,包括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生產管理、勞務管理及企業在建項目數智化指揮系統等應用,形成了企業項目一體化數智管控的整體解決方案能力。公司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級產品已具備一定的市場競爭力。而隨著行業的不斷發展,頭部施工企業數字化平臺建設需求愈發強烈,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級業務迅猛增長,為把握行業持續深化數字化轉型的市場機遇,助力施工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司擬對“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研發項目”增加投資。 “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研發項目” 調整后投資總額為16,846.3萬元,比原計劃投資增加1,546.79萬元,增加的投資額為首次公開發行超募資金。具體調整細項如下: 單位:萬元
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增加該項目投資額的事項是綜合考慮當前行業情況、公司業務發展規劃、募投項目實際建設情況等因素后作出。超募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面臨行業政策變化、市場變化、項目管理等諸多不確定因素,可能存在項目進程未達預期的風險。如因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調整、審批等實施條件發生變化,該項目的實施可能存在順延、變更、中止等的風險。 (二)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內部投資結構及項目延期情況 1、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情況 公司所處建筑信息化行業為技術密集型產業,技術研發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公司的競爭力,近年來公司持續加大研發投入,開展創新研發,招聘大量優秀高端人才,以保證公司較高的研發水平和可持續研發能力,保障公司未來長遠發展;同時,公司不斷加強營銷渠道建設,進一步加速全國化布局,擴大公司業務規模。公司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研發、引進人才、拓展市場等方面均迫切需要大量流動資金的支持。 因此,綜合考慮募投項目實施情況和公司業務發展規劃,公司擬將募投項目“AIoT技術在建筑施工領域的場景化應用研發項目”、“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研發項目”、“軟件升級改造項目”內部投資結構進行調整,擬將原計劃用于“辦公樓購置”的資金調整用于研發及人員費用,而前述募投項目實施所需辦公室、研發實驗室等附屬設施,公司將利用現有場地或通過租賃的方式予以解決,合理優化公司現有資源,提升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2、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內部投資結構情況 我國建筑行業信息化起步較晚,以應用為起步,在基礎軟件方面相對薄弱,對國外供應商存在一定依賴。隨著公司發展壯大,獨立研發能力不斷提高,為降低對國外基礎建模軟件及其供應商的依賴,公司擬加大對基礎軟件的研發力度,增強公司產品市場競爭力,為用戶提供更好性能和交互體驗的同時解決對國外廠商的依賴,實現國產化替代。因此,公司擬增加對“軟件升級改造項目”的投資,加強基礎研發投入,加快產品技術研發,提高公司綜合競爭力。 綜合考慮公司業務發展規劃、募投項目實際建設情況等因素,公司擬對部分募投項目內部投資結構進行調整,減少場地建設投資,加大研發投入、市場營銷投入,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加速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公司整體研發能力,加強市場開拓力度,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實現業績持續增長。 3、募投項目延期情況 公司始終圍繞主營業務發展以及募投項目的總體規劃推進募投項目建設,但公司所在建筑信息化行業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技術更新迭代速度日新月異,公司外部市場環境不斷變化,用戶需求不斷更新,為了適應市場需求,公司需要不斷的調整、優化產品研發內容,加之近兩年受新冠疫情影響,研發需求調研、設備采購、系統開發、系統試運營、營銷網點建設周期均有所延長,導致募投項目整體進度放緩,實施進度未達預期。 為確保募投項目建設效果,合理有效配置資源,更好地維護全體股東的權益,公司對項目建設進度進行重新評估,擬將“AIoT技術在建筑施工領域的場景化應用研發項目”、“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研發項目”、“軟件升級改造項目”、“營銷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實施時間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募投項目調整情況匯總 綜上,為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對部分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和內部結構進行調整,具體情況如下: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單位:萬元
2、募投項目內部投資結構情況 單位:萬元
本次使用超募資金增加“智慧工地整體解決方案研發項目”投資額、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及調整項目投資額及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是綜合考慮當前行業情況、公司業務發展規劃、募投項目實際建設情況等因素后作出,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保持一致,有利于推進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體戰略規劃和長遠發展需要。 五、相關審議決策程序 該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資金增加部分募投項目投資額、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內部投資結構及項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募投項目實際經營的需要,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有利于募投項目的實施。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未違反公司有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承諾,決策和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增加部分募投項目投資額、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內部投資結構及項目延期事項,同意將上述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資金增加部分募投項目投資額、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內部投資結構及項目延期,系基于公司募投項目實際開展的需要,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有利于滿足項目資金需求,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相關事項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增加部分募投項目投資額、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方式、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內部投資結構及項目延期。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資金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增加投資額、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內部投資結構及變更項目實施方式、項目延期事項已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本次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變更,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項目的實際需求,系公司根據經營管理情況做出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體股東合法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資金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增加投資額、調整項目擬投入金額、內部投資結構及變更項目實施方式、項目延期事項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3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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